关于2014年度职工异地安置人员有关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12-10

特别提示】请符合“以下文件条件”的异地安置的老干部于2015年元月4日前与我局对应服务处室联系。



各参保单位、有关参保职工:

我市2014年度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人员门诊特殊病报销、个人帐户资金通过养老(退休金)金代发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门诊特殊病报销所需材料:

1、所定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出据的原始发票、清单、处方、相关病历;

2、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复印件;

二、个人帐户资金通过养老(退休)金账户代发所需材料:

1、身份证复印件;

2、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复印件;

3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;

4、养老(退休)金存折复印件;

5、经本人签字同意将个人帐户资金打入养老(退休)金存折的个人申请一份。(个人申请式样从巢湖市人社局网站下载)

三、受理时间:

2015年元月4日至2015年元月31日;

各参保单位要及时通知异地安置人员,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收集齐全,集中报送市医保中心56号窗口。

属于个人代为报送相关材料的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。

 

附: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养老(退休)金存折代发个人申请书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巢湖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
二○一四年十二月三日

 

 

 

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养老(退休)金存折代发

个 人 申 请

本人系巢湖市参保人员,已持有养老(退休)金存折并享受退休异地安置医保待遇。现申请办理医保个人帐户资金每年通过养老(退休)金存折代发手续,同意今后医保个人帐户资金从养老(退休)金储蓄存折领取,执行银行关于个人储蓄的各项规定。对以下填写的个人信息保证真实准确。


申请人姓名:社会保障卡号:


身份证号码:联系电话:


安置地址详细通信地址:


申请人本人签名:


 

关于2015年门诊特殊病定点医院变更的通知


发布:20141203225


有关参保职工:

由于机构调整,原巢湖市中医院撤销。201511日原巢湖市中医院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资格将被取消,为保障定点在原巢湖市中医院的特殊病参保人员2015年能够正常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,请定点在原巢湖市中医院的特殊病参保人员,于20141231日前到巢湖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变更登记。另外,原定在其它医院的门诊特殊病参保职工如需更改定点医院,也参照执行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巢湖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
二○一四年十二月三日

上一条:2015年高级妇幼保健员等学生技能鉴定工作圆满完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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